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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松滋市国土资源局直属机构



一、直属机构

单  位

负责人

电  话

单  位

负责人

电  话

直属分局

孙继平

0716-6232633

执法大队

吴炳轶

0716-6226467

洈水分局

雷  伟

0716-6592321

规划院

张时勇

0716-6222976

刘家场分局

杨剑桥

0716-6512375

地价所

王祖金

0716-6234313

沙道观分局

刘云富

0716-6852579

矿管所

吴丕贵

0716-6269038

交易中心

付  电

0716-6241996

整理中心

宋俊勇

0716-6269048

南海国土资源所

赵先军

0716-6640733

斯家场国土资源所

张  勇

0716-6602127

八宝国土资源所

汪沈兵

0716-6872189

纸厂河国土资源所

曾  平

0716-6632123

涴市国土资源所

许长青

0716-6811131

杨林市国土资源所

苏运齐

0716-6672201

老城国土资源所

易发涛

0716-6898216

万  家国土资源所

胡中华

0716-6658430

陈店国土资源所

吕德碧

0716-6792109

街河市国土资源所

赵晓华

0716-6652137

王家桥国土资源所

罗志春

0716-6692152

 

 

 


二、职能职责
(一)各国土资源所、分局职能职责
宣传、贯彻、执行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、法规和规章;参与编制和实施管辖区域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、矿产资源保护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;落实耕地保护和开发政策,实行土地用途管制,切实加强基本农田保护;协助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工作,确保耕地占补平衡;依法保护土地、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,承办或参与调处土地、矿产权属纠纷;承担建设用地报件的组织、报批工作;实施土地使用权招标、拍卖、挂牌工作,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、转让、租赁、抵押、作价入股、交易的管理工作;负责矿产资源采矿权登记、转让审批的报批工作;负责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调查和灾情上报;负责土地、矿产收益的征缴工作;监督检查国土资源利用情况,协助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;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(二)局直属其他二级单位职能职责
1、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
依法维护国土资源管理、利用秩序,保护土地、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;监督检查国土资源的管理和利用情况;负责承办各类土地、矿产违法行为和案件的受理、调查、处理、执行和移送工作;承办或参与调处土地、矿产权属纠纷;处理来信来访,依照规定参与或承担行政案件的复议、听证及应诉工作;协助上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对大案要案的查处;协助“执法模范乡镇”创建工作;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报告备案、动态巡查、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机制,并做好督办落实。
2、市征地拆迁所
负责建设用地的征用、拆迁和补偿安置等工作;参与全市基本农田保护、土地开发整理等专项规划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、修编;承办建设用地预审、农地转用、耕地占补、土地征用的报件组织和审核报批工作;负责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;监督管理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指标执行情况;负责土地征用及供地情况的综合统计工作。
3、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
参与编制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;负责国土资源详查工作;负责土地、矿区的权属定界和土地类型定界测量工作;承担全市各类建设用地的地籍测量;负责国土资源的详查、规划、现状、利用等成果的数据建立与维护工作。
4、市土地价格评估事务所
参与制定全市地价评估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;负责更新各类用地基准地价的上报审批;组织实施农用土地分等定级,提供农用地管理、耕地占补平衡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依法流转依据;负责国有划拨、出让和收回土地的价格评估;承办出租、转让、抵押、作价入股等土地和企业兼并、破产清算、企业改制等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的评估工作;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需要地价评估的土地开展价格评估服务;负责土地价格咨询工作。
5、市土地交易中心
负责全市土地收购储备及供应工作;编制土地收购储备计划;负责收储土地的统一管理、利用及对地上物的拆迁、平整等工作;承担土地市场信息、行情的发布工作;负责制定土地收购、经营等工作方案;负责组织土地招标、拍卖、挂牌等土地供应的报批工作;负责统一收储土地的成本和经营价款及收益的核算与分配;负责土地收购储备基金的筹集和管理工作。
6、市土地整理中心
负责全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的建立;负责本行政区域土地开发整理区块的选定及可行性论证;承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资料报件组织及申报工作;负责组织实施农用地、建设用地、废弃用地和未利用土地的开发复垦整理工作;组织土地整理项目拆迁安置;负责组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;负责组织落实全市开发整理年度计划;负责补充耕地指标的转让,确保耕地“占一补一”任务落实。
7、市矿产品运销监督管理所
组织实施全市采矿权申请、办证及采矿权使用年检工作;负责全市矿产品运销监督管理;负责采矿权使用单位的“两费”征缴工作;负责矿山企业的采矿权出让管理;参与矿山企业的纠纷及违法案件的查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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